根據省律師行業黨委、省律師協會《關于開展“江西律師集結號”活動的實施方案》要求,全省律師機構和全體律師立足法定職責,發揮專業優勢,在12個領域開展的公益法律服務及其它各種公益活動。
(一)社會影響好、受群眾歡迎、可學習借鑒的常態化律師公益(法律)服務模式。比如,省律師協會與新法制報聯合舉辦“公益律師進社區”活動、xx市律師協會房地產法律糾紛調解中心、xx所一帶一路國際商事調解中心、xx市律師協會(或xx所)律師常態化參與民營企業“法治體檢”、xx所講述紅色法治故事等。
(二)設區市律師協會、律所組織開展的社會影響好、受群眾歡迎、可學習借鑒的單個公益活動。
(三)律師個人或律師團隊承辦的具有良好社會影響的、事跡感人的經典公益活動。
(四)其他公益法律服務典型案(事)例。
征集通知已下發給各設區市律師協會,請各設區市律師協會于2021年10月20日17時前按照文件要求報至省律師協會秘書處。
(一)各設區市律師協會要高度重視本次“江西律師公益集結號”活動典型案(事)例征集工作,加強組織領導,廣泛征集,精心篩選,按時報送。
(二)省律師協會將對各地報送的典型案例和事跡做進一步整理,評選優秀案(事)例,以適當方式進行表揚。
(三)“江西律協”微信公眾號將開設專欄宣傳推廣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做法成效、律師服務為民的感人事跡,生動展示律師隊伍熱心公益的高尚品德和精神風貌,增強律師參與公益法律服務的榮譽感、自豪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