亮點一:農歷的秋分日設定為中國農民豐收節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》第一章第七條的規定,國家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,大力弘揚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,加強鄉村優秀傳統文化保護和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,繁榮發展鄉村文化。每年農歷秋分日為中國農民豐收節。
設定中國農民豐收節的立法目的,主要可以歸納為三點:一是厲行節約、反對浪費,從國家制度的層面強調糧食安全的重要性;二是提升農民政治地位,可參考教師節、醫師節等的設定,將農民話語權提升至與上述職業相當;三是豐富農村娛樂活動,開展豐收節慶祝晚會,提升農民精神世界。
亮點二:健全現代農業產業、生產、經營體系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》第二章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,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堅持以農民為主體,以鄉村優勢特色資源為依托,支持、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,推動建立現代農業產業體系、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,推進數字鄉村建設,培育新產業、新業態、新模式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,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。
當前廣大農村的產業模式單一,營收有限,因此大量青壯年勞動力為謀生而奔走他鄉。建立健全現代農業產業體系、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,打通農產品從種植、生產到銷售的產業鏈,勢必能增加農村工作崗位,提升農民收入,實現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回流。
亮點三: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
亮點四: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鄉村振興促進法》第三章第二十四條的規定,國家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,采取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提供教育培訓、技術支持、創業指導等服務,培養本土人才,引導城市人才下鄉,推動專業人才服務鄉村,促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。
農村由于基礎設施落后,信息閉塞,留不住專業人才。因此,國家健全鄉村人才工作體制機制的主要方式就是建設新農村,完善農村交通設施、娛樂設施等,使農村在教育、交通、醫療等方面逐步與城市接軌,滿足留鄉人才的基本生活需求。其次,國家也要對留鄉的創業人員給予財政支持,給予創業補貼或者兜底擔保。
亮點五:健全生態系統保護制度和生態補償機制
來源:江西南芳所盧盛寬律師